MT/T 708-1997煤自燃性测定仪技术条件(二)(图)
2017-09-20 来自: 鹤壁市英泰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2334
4.3 气路系统密封性试验
将标准样品管4根,分别接到其相应的接头上.堵住其出口,将六通阀和四通阀置吸附位置,在两路的入口接上氮气,使系统压力为0.15 M Pa,然后关掉气源,观察0.5 h 的压降。
将六通阀和四通阀放置在脱附位置,按上法通入氮气0.15 MPa,关掉气源,观察。5h的压降。
将载气( 氮气)接到氧气的2路,使平衡三通阀拉出在放空的位置,堵住其出口,使系统压力为0.15 M Pa,关掉气源,观察0.5h的压降。
4.4 温度控制系统试验
4.4.1 温度控制精度和漂移
在柱箱的有效工作范围内,固定两支标准铂电阻温度计,启动仪器,正确操作加热升温,选定仪器最低可控温度的和最高使用温度的90写两点分别测量。计算出温度控制精度和1.5 h内的漂移。
4.4.2 升、降温速度
接通加热电源,将柱温设定在105℃,记录升温所需时间,待温度稳定在105℃时,再将柱温设定为30℃,打开柱箱门,记录降温所需时间。
4.5 检测器试验
4.5.1 试验条件
标准样品管:体积1cm2,结构见附录A;
载气:氮气(纯度不低于99.99%);
流速:30±0.5cm3/min(用皂膜流量计和秒表测定);
桥丝温度:100℃ ;
衰减:1 ;
记录仪:10mV。
4.5.2 噪音、漂移
启动仪器,待仪器稳定后,走基线1.5h,测量其噪声和漂移。
4.5.3 重复性和灵敏度
仪器稳定后,连续进样10次,分别测出其峰面积,用式(1)计算峰面积的重复性。
4.6 稳定时间试验
用时钟计时,仪器在达到灵敏度要求的条件下,测定从仪器的启动到达到稳定指标所需的时间。
4.7 运输 、运输贮存试验
按ZB Y002进行。
5 检验规则
5.1 仪器检验
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5.2 出厂检验
每台仪器***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,井附有合格证书。
按本标准 3.3.1,3.3.2,3.4.1,3.4.2,3.6a,3.6b,3.6c和3.6d 条进行检验。
5、3 型式检验
5.3.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:
a)试制的新产品;;
b)产品在设计,工艺或使用材料上作重大改进时;
c 停产3年再次生产时;
d)成批生产的产品每5年进行一次;
e)出产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***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5.3.2 仪器型式检验项目
进行 3. 2- 3.8所规定的各项指标的检验,
5.3.3 型式检验的不合格类型·
型式检验仪器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2台,其中3.2、 3.4项不合格为c类不合格,3.3 项不合格为A类不合格,其他款项不合格为B类不合格。
5.3.4 判定规则
有一个A 类不合格或一个B类不合格,或三个c类不合格或两个相同的c类不合格则本批产品为不合格。
6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6.1 标志:
6.1.1 产品标志
a)仪器型号及名称;
b)制造厂名称、商标;
c)仪器制 造日期及编号。
6.1.2 包装标志
仪器包装木箱外的两面应有不易冲洗掉的物质写上下列标志:
a)仪器名称及型号;
b)制造厂名称;
c)休积:长×宽× 高 mm;毛重和净重kg;
d)小心轻放,请勿受潮,不可倒置等字样和图样;
e)箱号和出厂日期。
6.2 包装:
仪器包装按ZBY 003中防潮,防震规则进行。并随机配置仪器的下列技术文件:
a)装箱单 ;
b)使用说明书;
c)合格证;
d)附件,备件清单。
6.3 仪器存放在仓库内,应原箱存放保管,仓库环境温度在0-40℃,相对湿度不大于85%,同时不应有引起仪器腐蚀及电气绝缘性能降低的有害物质存在。
7 保证期
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,从制造厂发货给用户之日起14个月内,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,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产品或更换零件。
附 录 A
(标准的附录)
标准样品管结构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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